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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专利审查形式提高审查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http://www.xxtlw.com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次数:130

中国新型涂料讯: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的数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达69万多件,其中发明专利24.5万件,而2008年申请量达82万多件,其中发明专利为28.9万件。随着专利申请量的增长,由此也造成了专利审查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由于技术更新速度加快,社会公众对于加速审查速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大量问题专利的存在,既影响了专利权的稳定性,造成了过多的专利纠纷,同时也使得国家知识局的权威性受到置疑。如何创新专利审查方式,以便在不延长审查周期的同时提高专利审查质量,这是新时期专利审查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本文借鉴了美国,欧洲和日本专利局的一些做法,并结合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实际国情,对于如何创新专利审查方式提出了对策。    

  专利审查员面临的现状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员任务重、压力大。以实审员为例,既有审查任务数量的要求,每年人均审结近100个专利申请;也有审查期限的要求,平均每个申请的实质审查周期国内申请为26个月,国外申请为40个月;同时各级质检部门也加大了质检力度。专利审查员需要充分的时间去审查判断专利申请是否满足法定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标准,是否对各自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非显而易见,是否被充分地描述。但是由于专利审查员人数增长的速度未能跟上工作量的增长速度,为了缩短专利申请待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专利审查员并没有时间充分地审查这些可专利性标准。另一方面,随着新兴科技的迅速发展,专利审查的复杂程度加剧。基因工程、纳米材料、可再生资源、微电子技术等一些高新技术的出现以及跨领域申请的不断增多,使一些长时间不接触最新现有技术信息的审查员对于技术的把握不准确,因此造成了专利性判断的失误。 
在这种情况下,要提高审查质量,单纯的靠检索培训和质量宣讲是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创新审查方式才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创新专利审查方式   
在专利审查方式创新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例如EPO。美国、日本等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要兼顾我国的实际国情,在现有技术、资金等条件下,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以满足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需求,达到提高专利审查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的目的。 
1、建立优秀案例检索系统 
专利审查的基本依据是专利法和审查指南,虽然客观标准是统一,但是由于审查员的不同,每个人对于标准的把握可能存在差别,不同的审查员对同一个专利申请的处理方式很可能不同,审查结果也可能不同。并且,由于申请领域的不同,以及个案复杂程度的差别,无论是专利法还是审查指南都不可能很全面地说明如何处理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如果能对专利法和审查指南给予详细的案例说明,则有助于审查员理解专利法的精神,提高对审查标准把握的准确度。 
2008年出版的《审查操作规程》对审查员来讲是本非常有用的指导书,其中列举了很多实质审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然而,仅此一本《审查操作规程》还远远不够,不能覆盖各个领域的具体情况。 
到目前为止,很多实审部都建立了优秀案例库,收集了本部门的一些优秀审查案例,这种做法很值得推广。但是这些案例库往往只是简单的数据库,缺少索引和检索
工具,因此想在库中找到一个相关的案例非常困难。 
如果能够综合各部门的优秀案例,按领域、涉及的法条等情形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形成一个优秀案例检索系统,则可以有效地整合资源,方便审查员检索和借鉴,成为一个有效的审查辅助
工具
。 
2、设立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 
随着专利审查员队伍不断年轻化,很多审查员都是大学毕业直接走上知识产权管理岗位,没有到工厂或科研单位实际工作过,因此他们对于技术的认识很多仍停留在书本上,这样也造成了审查质量的下降。虽然每年各部的审查员都有到地方调研的机会,一方面因为时间短,二是因为参加比例小,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006年5月,上海市在浦东新区设立了“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一方面方便审查员全面考察、深入了解高新科技产业前沿技术的发展现状,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和生活流程全过程,了解新技术研发的专利保护关键点:另一方面,实践基地也为浦东新区企业提供与国家专利审查员交流互动的平台,帮助企业提高专利检索和专利申请水平,提升专利质量,更好地获取专利制度保护,解决重大专利侵权事件,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专利战略。 
上海的经验值得进一步推广,例如,在制造业发达的东莞设立机械制造领域审查员实践基地,在计算机、自动控制业发达的深圳设立电学领域审查员实践基地等,使得各个领域的审查员都有自己的实习场所。同时,在实践基地的实习不应流于形式,应建立一种轮换实习制度,以保证每个审查员都有机会参加实践活动。此外,还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机制,以保证实践活动的效果。

 3、完善检索系统 
目前,国家知识局除购买了EPDOC、CPRS等专利文献库外,还购买了很多非专利论文数据库,例如,收录国内期刊、报纸、学术论文的CNKI系列数据库和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以及收录国外科技论文的1EEE/IEE、SpringerLink、SPIE、ACM、AIP等共20个国外数据库。然而,这个数量比EPO(欧专局)和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数据库要少很多。同时,一些很重要的数据库,例如国外的学位论文库却没有购买。 
研究表明,最新的科研成果并没有全部以专利文献形式公开,相当一部分首先发表在非专利文献出版物上,每年产生的非专利文献的科技文章的数量远远超出首次专利申请文献的数量。欧洲专利局(EPO)在其制定的文献战略中明确指出,忽视非专利文献资源是导致专利审查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库仍不够完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审查员的检索效果。 
国内的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比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都从国外购买了大量的科技论文数据库,如果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够和这些大学联合。实现资源共享,则可以解决其自身数据库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可以节省一大笔购买数据库的资金。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各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为了充分地利用资源,加快审查流程,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各国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合作日益频繁。 
第25届美、日、欧三方会议达成广泛合作共识:为全面实施劳动成果共享计划开展试点工程;美日决定正式实施“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 项目,美欧同意实施PPH试点项目等。其中一个重要项目是检索结果共享项目(JPO扩展至检索和审查结果),即三方通过电子网络提供审查经过和在先技术调查结果等信息,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试行检索结果共享,从而开辟了一条提高质量、缩短审查周期的新途径。 
我国可以试行与上述三方(当然也可以扩展到其他国家)的合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施“专利审查高速公路”,与美、日、欧实现在先技术调查结果和检索结果共享,以减少审查员在检索方面花费的时间,提高审查工作效率。 
5、要求申请人提供背景资料 
在EPO和USPTO,专利申请人有义务将所掌握的与申请相关的背景资料提供给审查员,以便审查员更快更全面地了解现有技术,而在我国则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由于在现行的审查规章中规定了申请文件中的背景技术描述不能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而有时候审查员通过检索又找不到该背景技术,造成了审查员在撰写通知书时评述新颖性创造性等方面的困难。 
专利法应该在这方面做出规定,即要求申请人提供已经掌握的背景技术资料,这样可以减少审查员的工作量,便于加快审查速度。 
6、提高公众参与度 
为了对专利申请的“专利性”进行审查,审查员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要做广泛的检索工作,以得到和申请有关的对比文件。然而在计算机软件等领域,技术发展非常迅速,而且存在审查员知识结构、审查时间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审查员经常无法取得与专利申请最为相关的对比文件。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07年6月1 5日实施了一项“公众专利评议计划”,该计划规定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注册到“审视专利”(Peer-to-Patent)网站(参见http://www.peertopatent.org/)参与该计划。“审视专利”网站,由纽约法学院信息法和政策研究院管理并运行。虽然“审视专利”网站是社会公众参与“公众专利评议计划”的在线平台,但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网站两者之间互相独立。在任何事务上一方都不能代表对方,也不受对方行为约束。公众志愿评审员的参与除了大幅降低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的审查时间之外,还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审查员做出决定的准确性。在“公众专利评议计划”中,注册为志愿评审员的通常是这些领域里的技术专家,他们可以通过上载对比文件和对技术方案发表有关评论来解释和判断该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获得授权。 
我国互联网用户2008年底已达2.1亿,网络的普及为公众参与专利评议奠定了基础。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效仿美国,建立专门的公众专利评议网站,有选择地提供一批待审查的专利申请,供公众提交对比文献或者其他证据进行评审。网站可以根据提交资料的价值(例如在专利审查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给参与者评分,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参与者一定奖励,以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诚然,专利申请涉及先进的技术,要对专利申请进行评审不仅需要参与者具有较高的技术素养,还需要参与者具有一定专利知识。但作为提供待审查专利的网站,必将吸引众多网民参与,激发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兴趣,使他们可以主动获取一定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因此网站不仅可以起到从公众中收集对比文献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倡的知识产权教育的一个平台。 
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邀请大学教授、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特定技术领域的不同公司的研发人员参与专利申请的公众评审。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邀请教授和科研人员参与,可以让科研人员更好地了解相关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有利于他们的本职工作,促进产学研的良性互动,而不同公司的研发人员作为“同行”,更容易关注处于竞争地位的公司的技术进展,对相关技术领域的进展都比较了解,因此能更有效地提出评审意见,这样有利于这些公司取得更具稳定性的专利权。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以上述三类科技人员为班底组成多个专家评议小组,他们的意见基本上代表了公众评审的观点。将上述意见及时反馈给审查员,以便于审查员更好地作出判断。 
专利审查质量关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兴衰,同时对于增强我国在技术、贸易等方面的竞争力起到关键的作用。因此,通过优化内部资源、提高审查员素质、扩大检索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增加公众参与等方法创新审查方式,最终促进审查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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