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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再不看,下一个被关停的就是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http://www.xxtlw.com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中国新型涂料网  浏览次数:587
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随着各地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越来越严格,各地企业都不太好过。尤其是涂料行业。由于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粘剂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物,现已成为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同时也是重点整治对象。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企业因此关停、倒闭的企业不在少数。
       下面让我们深入谈论下这些企业为何面临关停、倒闭。
       大家都知道,今年4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共同制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京津冀三地在环保领域发布的首个统一标准。该标准将对生产、销售、使用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从而减少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以建筑类涂料为例,2000年全国建筑涂料产量为56.3万吨,2015年增加到516万吨,增长了8倍,年均增速超过15%。此标准实施后,将引导涂料企业生产、销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保守估算将减少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VOCs排放量20%以上。
       此《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根据标准要求,未来在京津冀区域生产、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不仅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满足标准要求,包装标志也要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该标准将直接影响内外墙漆涂料、胶粘剂、地坪涂料、防水涂料、防腐涂料等建筑装修材料。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将面临相关行业整体升级改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将退出市场,相关企业也面临着不得不关门的结局。
       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对于挥发性废气的生产和服务的活动的相关规定(详见文章末端)。对于挥发性气体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要跟随其产品的特性来完善环境评价的要求,满足生活环境的需求。若是排放气体不达标,则依法应当承担行政处罚、整顿、关停。现行的环保政策,就是逼迫行业快速升级,没有退路。
       结合上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结合环保和安全越来越受重视的当前形势,分析涂料制造企业被关停或面临关停的原因可能有以下这些:
1、厂房选址布局
       很多涂料制造企业(尤其是小规模的)当初建厂时选址随意,工厂建设和布局可能也未经专业的化工设计院进行设计,难免在上述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安评和环评无法通过,如果无法改造,则只能搬迁或关停了。比如:离居民区、道路河流、学校等公用建筑多远等都有规定。这类规定散布在各类标准规范中,不是专业的化工设计人员很难搞清楚的。总之,如果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是很难通过安评和环评的。
2、证照不全
       现在办企业进行工商注册容易,但涂料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越来越难了。以前有证的,续证换证也是越来越难了。取证续证要通过”安全标准化评审”。《AQ3040-2010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对企业的选址、布局、安全设施配备、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等各方面都有详细要求,要达标真心不容易,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一些小规模的、作坊式的涂料制造企业几乎不可能达到。如果不能取证或续证,只能关停了。
3、环评及污染处理
       涂料生产虽说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不能说完全没有污染,当然,生产不同类型的涂料以及不同的生产工艺,产生污染物的种类和程度是不同的,即便是环保水性涂料也存在水污染。既然有污染产生,就需要进行污染处理。如果相关涂料生产企业没有VOC收集和处理设施,还是处于无组织排放状态的话,肯定是无法通过环评和环保部门核查的。
       对于企业来说,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做好污染处理工作,这样才能避免被关停。在环保的大趋势下,绿色生产、安全生产才是正道。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一)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二)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关键词: 涂料企业 关停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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